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經濟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黨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屆二次全會、市委七屆七次全會、市級領導干部和縣處級主要負責同志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讀書班精神,踐行“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著力為推動南充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結合政法職能作用,制定如下措施。
南充市政法系統
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20條措施
一、開展破壞營商環境領域專項整治。堅持對破壞營商環境犯罪“零容忍”,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常態化,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對涉及到投資經營者和企業合法權益的刑事案件,政法單位要優先偵辦,及時反饋辦理情況。
二、開通涉企案件辦理綠色通道。政法各單位設置“涉企案件服務崗”標識,對涉企案件加貼“綠色標簽”并優先辦理。開通線上服務平臺,為涉企案件提供“一站式、全天候、不打烊、自助辦”的執法司法服務。涉企人員在社區矯正期間,因各類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需離開轄區的,即時給予準假審批。三、推行涉企案件包容審慎柔性執法。推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常見輕微違法“先行提醒”“首違不罰”“免罰清單”模式。對涉企案件依法靈活采取“活封”“活扣”等保全、查控措施,禁止超標的、超范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對涉企負責人、涉科研人員實行“少捕慎訴慎押慎判”。四、全面開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工作。對涉企刑事犯罪案件,強化適用刑事合規初審,符合規定條件的,采用檢察建議、第三方監管或兩者兼用等模式,督促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并監督整改落實,促進企業合規守法經營。對通過合規審查的,依法不捕不訴或者提出輕緩量刑建議,堅決防止辦理一個案件垮掉一個企業。五、開展涉企權益執行案件“清零”行動。加大對涉企執行案件的辦理力度,專項整治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亂執行行為。加大對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對積極履行義務的涉企失信被執行人及時刪除失信信息并予以信用修復。六、推動涉企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全面出庭應訴。涉企行政訴訟案件中,涉案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必須出庭應訴,積極配合案件審理,切實推動矛盾糾紛實質化解。對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定期通報,促進依法行政。七、制定破產案件辦理工作指引。推動辦理破產“府院聯動”機制常態化運行,促進解決破產企業瑕疵財產處置、重整企業續貸與信用修復等難點問題。積極發揮破產管理人協會和破產援助資金作用。對陷入困境但仍有挽救價值的企業,積極適用破產重整、破產和解程序,幫助企業重新煥發生機活力。八、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市直政法單位牽頭出臺完善產權保護司法救濟和法律救助制度,推行涉企知識產權案件專業化、集中化辦理模式及會商研究機制,提高辦案質效。九、開展涉企服務“全面提速”專項行動。出臺建立健全首問負責制專項方案,落實涉企行政審批“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自助辦”以及預約辦理、同城通辦、異地代辦、跨層聯辦、智能導辦等多種服務方式。將簡易業務辦理權下放到基層政法單位,精簡辦證審批環節,縮短證件簽發時限。十、開展涉營商環境規范性文件專項梳理清理工作。全面梳理現行惠企政策,匯編成冊、推動落實。集中清理不符合優化營商環境要求的政府規范性文件,加強對涉企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政府合同審查等領域的合法性審查力度,防止對“公”“私”企業區別對待,依法平等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十一、開展涉企“凈網”專項行動。深化政法系統與企業資源共享和交流合作,主動為企業和項目提供技術檢測、輿情監測,修復整改網絡安全隱患漏洞。依法處置惡意損毀企業形象、破壞市場經濟和社會管理秩序等涉網違法犯罪行為。十二、建立“千警聯千企”工作機制。建立全市政法干警“點對點”聯系企業機制。定期走訪了解民營企業經營發展狀況,針對企業司法需求和面臨的法律風險,“面對面”交流、“零距離”解難,研究加強和改進服務保障工作的針對性舉措,提供精準有效的法律服務。十三、設立產業園項目區平安工作站。以產業園區和企業、項目聚集區為基礎,設立警務室、檢企服務室、速裁法庭及執法司法服務工作站。整合政法干警、執法司法服務資源以及保安和“紅袖標”等社會力量開展群防群治,對區域企業定期走訪,幫助預防、化解各類風險。十四、成立企業法律顧問團。統籌行政、執法、司法、高校、學會、法律服務行業協會等法治資源,研究征集對涉及優化營商環境的法律法規、相關政策的意見建議,增強發現和解決營商環境法治問題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調性,推動各項優化法治環境政策落地見效。十五、常態化開展企業“法治體檢”。政法單位、律師協會及法學會主動對接企業,定期為企業提供法律風險評估、法律咨詢等服務,在企業重大經營決策、重大事項處理、規章制度建設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見。主動為民營企業解決法律維權相關問題,為市場主體零距離提供普惠性、公益性法律服務。十六、成立涉企糾紛調解委員會。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社會組織等多方參與解紛新模式,加強涉企風險隱患前期預測,強化涉企矛盾糾紛前端治理。加強“訴調對接”機制建設,推進法律顧問、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公職律師專家入駐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加大線上委派調解力度。十七、確定營商環境法治宣傳月。將每年10月定為全市營商環境法治宣傳月,集中開展“問需問計進企業”“以案釋法宣講”等服務營商法治宣傳活動,為企業量身打造《提示手冊》,編發一批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推動實現“一個案件解決一類問題”。十八、開展涉企案件大監督行動。集中開展“涉企案件專項督辦”“涉企信訪案件清查”“涉企刑事‘掛案’清理”“涉企案件長期未處置財物清理”“涉企刑事案件‘查、扣、凍’專項執法檢查”等一批專項行動。加大明察暗訪和問責追究力度,將涉企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投訴舉報線索等納入黨委政法委案件評查、核查、巡查體系。十九、開通涉企案件投訴舉報專線。在市綜治平臺設置涉企案件投訴舉報專線,組建專班開展工作。對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方面投訴舉報線索全面接收、核查、反饋,做到件件有答復、事事有回音。二十、建立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考核獎懲機制。將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納入平安建設考核指標體系。嚴格執行《南充市損害營商環境行為責任追責辦法(試行)》,對于損害營商環境的執法司法行為責令限時整改,對符合追責情形的嚴肅問責。
(來源:南充政法微信公眾號)